“留改拆”还需细化政策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就完善“五违四必”后续管理等开展督办
2018-05-29 来源:解放日报
5月28日,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三方就完善“五违四必”后续管理和旧改工作机制专题开展对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的督办。
去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坚持留改拆并举深化城市有机更新进一步改善市民群众居住条件的若干意见》,要求按照“‘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突出历史风貌保护和文化传承,用城市有机更新理念,稳妥有序,分层分类推进“留改拆”工作。
“‘拆改留’变成‘留改拆’以后,部分居民有点误解。”市人大代表邹文权说,一些居民提出疑问,原来说可以拆的,现在说留为主,是不是不能拆了?市人大代表白爱军认为,对一些要保护和保留的房屋,具体要保留什么,是整体修缮还是外观上的特色保护,这些都需要有细化政策,希望有关部门能有具体的指导性意见。
市住建委表示,本市正多模式实施旧区改造,对需要保留原有风貌和居住使用功能的,可按“留房留人”方式实施修缮改造;对需要风貌保护且对居民重新安置的,可按“征而不拆”方式实施,征收房屋后保留原有建筑,按规划实施改造和利用;对规划明确无保护保留要求的,应拆尽拆,在征收房屋后拆除原有建筑,按规划实施建设。相关部门还表示,本市正加大对旧改工作的市级资金扶持力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贵玉、副市长时光辉、市政协副主席黄震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