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消保条例七大新亮点 江宪委员在线为民释疑解惑
2014-08-29
8月29日下午,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举办第47次“委员在线法律咨询”活动,邀请市政协委员、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宪率其团队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问题,与市民进行讨论交流。
江宪委员为网友解读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的七大新亮点。即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精神损害赔偿入法、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销售假冒产品进入信用档案、违法广告代言人负连带责任等。他指出,在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过程中引发了不少社会讨论热点,比如细化7日无理由退货原则下不宜退货的范围等等。此次修改是历史首次,修改后将更偏重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有网友对近期新兴的代购方式“微信朋友圈代购”如何维权提出疑问,代购商品的质量和售后谁来保证?江宪委员表示,微信代购需谨慎,但它如同普通商品买卖,即价格、产地、生产者、使用说明等问题都应构成代购的条件,微信内容可以作为维权证据使用。他建议,考虑到微信的频繁使用率,最好的办法是将这些内容通过公证机关公证进行证据固定。
(莘琦雯报道 金松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