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男女平等意识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朱鸣等妇联界委员在线为民提供法律帮助
2014-02-28
为了配合2014年上海市“三八”妇女维权周系列活动,2月28日下午,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市妇女联合会共同举办第44次“委员在线法律咨询”活动,邀请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市妇联副主席朱鸣,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曹艳春,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裘索等妇联界别委员围绕“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主题为民提供法律帮助。
“单独二胎”这个热门话题成为今天法律咨询的焦点。有网友担心,“单独二胎”新政会否导致女性就业歧视加剧?朱鸣委员指出,对于以结婚和生育为由拒绝录用女职工的,可以按照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各单位录用职工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的规定,要求其改正。她认为,一些民营或外资企业中发生歧视女性就业的现象,未必是由于妇女生育引起的,主要原因还是对女性不够尊重、歧视妇女的社会意识的反映。关键在于提高全民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意识,充分认识女性生育实际上是承担了社会再生产的重任,对社会的贡献是巨大的。
“我们国家的劳动法保护平等就业,反对就业中的歧视行为。除非职业的特别需要或者为了保护女性,有些特殊的工种不适合女性外,不允许在招聘或招录中对性别进行限制。”曹艳春委员在回答网友问题时表示,如果出现招聘中或者招录中有对性别进行限制的,属于违法,掌握充分的证据后,可以到相关的主管部门或者劳动监督部门投诉,还可以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
“结婚生育是女性的正常权利,不应成为企业判断求职者能否胜任的条件,真正人性化的企业一定会客观的对待这一现实。”裘索委员建议已婚未育的求职女性也要积极调整心态,清楚了解自身特点及今后的发展目标,加强自身的职业竞争力。
(莘琦雯报道 金松摄影)